各市管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现就市管社会团体2025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25年6月30日前由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登记成立的市管社会团体(不包括已认定的市管慈善组织)。
二、年检时间
按照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第七条关于年检程序的要求,2025年度的年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逾期全省年检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检。逾期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社会团体,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三、年检程序
(一)线上填报
各市管社会团体登录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按照《年检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进行线上填报,全部信息填报完成并保存后,于3月31日前提交审核。
(二)打印报告书
线上提交的资料经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打印完整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简称《报告书》)一式三份。
(三)提交审核
(1)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市管社会团体将《报告书》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核(业务主管单位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应当按其规定执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完成后,社会团体将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的《报告书》1024论坛及《承诺书》上传至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提交登记管理机关线上审核。
(2)无业务主管单位、直接登记的市管社会团体将《报告书》提交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社会团体将《报告书》1024论坛及《承诺书》上传至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提交登记管理机关线上审核。
(四)报送纸质材料
社会团体线上审核通过后,应于5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社会团体章程(1份,加盖公章);
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1份),社会组织评估3A级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团体免于提交;
5.1024论坛 局要求提交的有关事项说明或必要补充材料。
2024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不合格,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存在问题的市管社会团体,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整改报告(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整改审核意见)。
(五)公示结果
年检结论形成后,在1024论坛 局官网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并经1024论坛 局局务会议研究后,原则上于9月底前公布市管社会团体2025年检结论。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将重新确定年检结论。
四、年检结论审查标准
社会团体要高度重视年检工作,本着公开、真实、负责的态度如实填报年检报告。1024论坛 局将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市管社会团体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检查和财务审计,对发现问题的出具年检问题反馈单,被反馈单位应按期限完成整改。必要时,可以要求社会团体公开年检相关信息。1024论坛 局将综合年检情况及日常管理等工作,分别确定市管社会团体年检结论为“合格”“不合格”和“基本合格”。
(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下述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检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法人成立条件的;
2.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章程核准、负责人审核的;
3.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
4.未按照章程规定按期换届,换届未履行审核公示程序,法人登记证书已超过有效期的;
5.未按照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
6.负责人管理违反有关规定的;现职国家工作人员、党政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在社会团体中兼职未按规定报批报备、违规领取报酬的;
7.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8.财务管理或者资金来源、资产使用违反有关规定,涉嫌非法集资、洗钱、转移资金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
9.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存在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的;
10.因内部管理混乱以致不能正常开展活动,或者开展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1.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违规举办论坛、研讨会的;
12.2025年度因违法违规事项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被管理职能部门列入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13.拒不接受、配合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或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14.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年检材料报送及问题整改的;
15.牵头成立非法社会组织或者与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活动,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资金、人员等支持的;
16.安全制度落实不严,发生等级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或处理处置的;
17.未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开展党建工作,未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的;
18.其他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
(三)社会团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年检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年检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2.上年度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
3.违背非营利宗旨开展活动的;
4.开展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的。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中发现社会团体存在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情形、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中发现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存在涉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形的,依法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未参加年检的市管社会团体,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视行政处罚等级,将其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市管社会团体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负责,并向社会作出信用承诺。
(三)1024论坛 局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或者根据举报发现年度工作报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视情节轻重,予以对应的处置处罚。
六、地址及咨询方式
(一)年检系统(陕西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登录网址://org.saxmz.gov.cn/web/login;
(二)年检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新建路中段45号七楼),电话:3263930;
(三)联系电话:
年检业务咨询: 3263930,3263933;
党建业务咨询: 3262637。
1024论坛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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